时间:2024-05-17 14:20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若欲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申请人与所申诉的纠纷之间存在着直接且重大的利益关系;
其次,争议的内容应当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能接受的受案范围;
再者,该争议亦应属于相关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拥有的管辖权范围之内;
第四,申请人应当有明确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支持其请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第五,申请人必须在法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提交申请;
最后,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书及其相关资料必须齐全并且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仲裁并不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它仅仅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合法途径,主要处理诸如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与劳动权益密切相关的争议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规定为: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存在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仲裁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再开始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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